本文作者:David龔。非本人同意請勿轉載
大衛·馬密 寫了一本有關當導演的書「導演功課」。我發現這本書時,兩天內就把它看完了。當時,大衛·馬密 已經是知名的舞台劇編劇,這本書是他在拍他的第一部電影時完成的。他最仰慕的導演是 希區考克,從書裡的細節看得出來。這也是我看過最能把蒙太奇理論談的簡單清楚的書。之後,我才知道 大衛·馬密 也是一名老師,教編劇,教演出。
書中, 大衛·馬密 給了幾個簡單的例子。一旦我在自己的作業過程中運用到這些觀念,我才確認我開始了解如何透過畫面來說故事。
以下內容引用自書籍「導演功課」,談蒙太奇理論:
這個方式的特點是它永遠以鏡頭來說故事。
也就是說,透過並置基本上毫不相關的畫面來傳達故事的訊息。一個茶杯、一隻湯匙、一隻叉子、一扇門…就讓這些鏡頭的剪接來說故事吧。如此才能得到戲劇效果,而不光只是敘述。如果只是敘述,導演等於是在對觀眾說︰「你永遠猜不到為什麼我剛才告訴你的內容對故事本身而言非常重要。」
讓觀眾自己去猜為什麼剛才那段對故事本身而言很重要、但實在是不重要的原因吧!編劇不應該解釋劇情,他最重要的事是說這個故事,給觀眾驚奇,讓他們印象深刻。
電影比起舞台劇當然是更接近單純的說故事。倘若你仔細聽別人說故事,你會發覺,大部分的人都用非常電影化的方式在說。例如從一件事跳講到另外一件事,而故事就靠這些事件的連接向前推衍——也就是說,透過剪接。例如,我們會這麼說︰「有天晚上,我正站在街角。那天霧很多。有一堆人在我身旁發狂地跑來跑去。可能是月圓的關係吧。突然間,一輛車向我駛來,而站在我旁邊的傢伙對我說……」
想想看,將以上內容轉化成鏡頭的話,分鏡會是︰(1)有一個人站在某個街角;(2)多霧的夜晚;(3)圓月在天空;(4)有人說︰「我看每年這個時候大夥都變得陰陽怪氣的。」(5)一輛逐漸駛近的車。這就是好的拍攝手法,導演只需將一些影像並置,藉此引導觀眾進入故事,讓他們好奇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?
大部分的美國電影都是這樣拍出來的,像是在記錄人們現實生活的行為。
然而,還有另外一種思考途徑,即艾森斯坦(Eisenstein)所提倡的方式。這個方式與「跟著角色走」的方式完全不同,它是透過一連串影像的並置,藉著鏡頭之間的對立在觀眾心底所引起的反應,來將故事往前推衍。
以上就是艾森斯坦的蒙太奇理論(theory of montage)的簡明解釋。
看完書裡一個段落,我都會去找看過的片段,逼自己舉例去釐清書上談的觀念。連續兩三年,我有一半時間都住在巴黎拍片,早上用餐的時候,回旅館休息,週末……我自動把書拿出來看。隨著拍片經驗的累積,漸漸的越看越懂。
以上這個片段是 Orson Welles 的「 F for Fake 」電影片頭。
基本上它是透過兩個不相關的鏡頭:女子走路 +男人轉頭看 +男人發呆。這幾個畫面被組合在一起後,在觀眾心底所造成的聯想是什麼? “這些男人都受到誘惑”。但導演在拍攝時,完全沒提到誘惑這兩個字,因為「誘惑」這兩個字出現在觀眾的腦海中。
Orson Welles 先請女演員提著皮包,走在馬路上。他沒有請女子用「誘人」的方式走在路上,就是正常的「走路」。
再來,透過偷拍的方式,Orson Welles 請攝影師專注在路邊男人的表情,
而不必帶到女主角經過。透過蒙太奇在說故事的時候,鏡頭需要單純,不該有不相關的訊息,畫面被組合在一起時才會有力道。
透過蒙太奇(剪接),讓觀眾自己把兩種不同的畫面組合在一起。
我回台灣之後,發現「導演功課」有中文版,而且翻譯得還不錯。很多年輕導演看過,但從他們的作品中,我看不出來有真正用上蒙太奇說故事的觀念。當時我好奇為什麼有些人看得懂,有些人還是看不懂?是不是看不懂的人程度還不夠?或許看的方式還不夠深入,只是翻過書?
這15年來,我主要的工作變成在教學生,蒙太奇理論的運用變得更重要,不是為了要了解電影的剪接,而是了解人的聯想。演員的演出、寫腳本、畫分鏡、學生的聯想與障礙、思考過程與想像力、說故事、提案技巧。因為蒙太奇是視覺的語言。它是訓練視覺思考的基本功課。多數學生的思維太邏輯,跳不出習慣所設的框架。
透過毫不相關元素的組合就是創意聯想的價值,發現不相關事物之間的關聯性是創作者必須不斷練習的基本功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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