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:聖鬥士星矢
前天有位同業數位行銷公司的經營人丟給我「拒當血汗勞工! 14職類明年元旦起揮別『責任制』」,接著便問我怎麼看?
我直覺就回答說:「這是好事啊,終結惡性加班!」
對方卻愁眉苦臉的說:「我們每天幾乎都要超時工作,平均10~12小時。」
看到他的為難,我便安慰的回說:「那至少給予員工合理的加班費用呢?」
沒想到對方很驚訝地說:「怎麼給得起加班費!?專案利潤低成這樣,我想不到怎麼辦,很難!」他也接著說道:「創意產業的工作產出無法量化,我們又不是生產線,站在那邊做八個鐘頭就一定有結果,很難用工時當標準啊!」
聽到這,眉頭一皺,我便覺得事情並不單純。
我便趕緊打斷他的無解輪迴邏輯,接著問:「你確定我們現在正在做的,真的是創意產業?有沒有可能其實是製造業或者服務業?」
當你不是真的創意產業時,取消責任制也是理所當然的。
「假如是創意產業,怎麼沒有客戶是針對創意來付費?一個提案裡,客戶會計算製作數量跟規模來計價,但對創意部分有認知到這才是真正價值所在嗎?甚至動不動就比稿?」
「所以包著創意產業美麗的外衣,或許我們其實只是製造業;那麼製造業用工時當標準,那就很合理的!」
「又如果我們是服務業,去餐廳吃飯,到打烊時間店員都可以跟客人說『不好意思,我們要準備休息了。』難道做數位行銷這行,比不上餐飲業的合理作息?」
「重點在於市場上對於超時工作的普遍認知是應該的,這導致責任制變成了反正你就做到死,也要在期限內做出來;這樣曲解了責任制,也讓創意產業不斷的陷入負面循環。」
取消責任制是一種產業倒退走的現象
這段對話結束後,我腦海裡就不斷地在想這個詭異現象;其實我是喜歡責任制的,因為我不喜歡被人管何時上班何時下班,而且我也相信,真正的創意得在自由開放的環境裡才會發生,它無法計算花多少時間,就能有一個絕妙好創意。
令人擔憂的是,若用代工業的製造流程舊思維來套創意這門生意,就很容易扼殺創意知識的學習思考和累積性,那麼創意差異化就會越來越小;一件無印良品的白色Tshirt和菜市場買的白色Tshirt差別在哪?都是生產白色Tshirt,但品牌所賦予的感性價值,以及合身的設計剪裁終將蕩然無存。
俗話說「要馬兒好,又要馬兒不吃草」,做這行這麼多年,當然知道每個專案的deadline要變動是很不容易的,那麼一個很急的案子接不接,以及該用多少錢來接,這就是做老闆的責任了!
創意產業要提升,各公司以及相關產業協會就應該要呼籲計價提高,現在台灣收費遠低於香港或新加坡的價格,大概是他們的1/4;假若沒有利潤,如何提高員工薪資及超時補償?而且也沒有足夠經費能夠做教育訓練及創意知識培養。
從業人員別掉入「驢子吃胡蘿蔔」的陷阱
我必須說公司經營者光是鼓吹員工產業使命感及美好的願景,讓大家拋頭顱灑熱血的賣命工作是不道德的!企業經營確實有使命感,但要不斷的思考產業變化及執行應對方針,有些事情就只是讓它擺在眼前,那一切就會變成埋怨。
要落實真正的責任制,創意產業就要不斷累積正面價值,基本上就應該推動責任型的創意計價方式才是重點,客戶也才能獲得應得的創意作品質量,在收取足夠的利潤後,才能給予員工無後顧之憂的薪資福利保障(這是安全感),以及創造學習提升良性競爭的工作環境,自然而然的責任感就會油然而生,那麼相對應的責任制才會真的落實!
最後用柯P小故事來做結尾:
他的競選團隊做LOGO設計的比稿,在確認要用哪間廠商後,柯P問說:「那其他來比稿的不用付他們錢嗎?」「他們不是也花了許多時間設計那麼漂亮的LOGO嗎?」
競選團隊解釋說創意產業比稿是沒有收費的常態,他表示覺得很不可思議,然後就說了讓我差點痛哭的話:「就算醫生再爛,你只要看病,不管有沒有看好都要付費不是嗎?」(繼續看這篇:為什麼「創意產業」盛行責任制,台灣政府真的了解嗎?)